2025-12-1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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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延安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12-29 15:00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延安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
合同包1(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延安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
合同包1(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延安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1(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延安市文化旅游执法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含2024年年度报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或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EMC官网登录入口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已办理陕西省CA锁未参加过延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应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服务窗口进行激活政府采购功能。
5.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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