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8 22:01
负责辖区内社会文化事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广播影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文化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41.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5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53万元,增长13.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58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24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补发在职人员历年绩效。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7.0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9万元,增长806.41%,主要原因是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未支出。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41.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6.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53万元,增长13.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4.88万元,用于保证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文化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免费开放项目等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92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是补发在职人员历年绩效和免费开放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91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1万元,降低11.01%,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等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6.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各种医疗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9万元,降低40.9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等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2万元,增长157.67%,主要原因是上年住房公积金未及时支出,本年支出增加。
5.易倍emc平台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4.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1万元,降低2.23%,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按实施计划安排支出。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64万元,增长13.84%。其中:基本支出129.13万元,项目支出7.7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8%。
(一)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9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5%。具体情况如下:
1.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97万元,支出决算为8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9%。主要用于文化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在职人员历年绩效和免费开放项目支出增加。
2.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活动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下达实施的项目。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1%。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3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3%。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能按时支出和缴费基数调整。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9%。具体情况如下: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91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能按时支出。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4%。具体情况如下:
1.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缴上年住房公积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1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发在职人员历年绩效。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各项活动开展所需经费如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减少。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3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7.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7.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目标任务推进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免费开放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未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人员预算编制水平,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
组织对“免费开放资金项目”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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