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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易倍EMC平台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5-10-22 14:05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开展了2024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复查、旗县区文旅部门审核、市非遗保护中心复核及实地考察、我局党组会研究,现将我市2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何小菊为合格,段建珺为优秀),73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张玉兰等13位我市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为优秀,其中不合格人员3人(燕鱼女、王智、王枝女),57位我市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为合格(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止。如有异易倍官网首页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遗科反映。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8楼非遗科,邮政编码:010010。

  附件1: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汇总表

  附件2: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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