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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倍EMC平台:2024年《咸丰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易倍EMC平台

易倍EMC平台:2024年《咸丰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4-12-25 08:51

  为扎实推进全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发挥政府激励杠杆作用,撬动目标市易倍官网首页场旅行社大团业务引客入咸,本《办法》对2023年3月出台的《咸丰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版)》(咸政发〔2023〕6号)作了进一步修订和优化,共设旅游市场营销奖、文旅品牌创建奖、旅游营销业态奖、旅游商品发展奖、文旅从业队伍奖等5大类奖项,拟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1年。(插入出台正式文件图片)

  就全州范围内已公布的政府奖补政策来看,我县此次优化调整之后的奖补政策力度较大,对旅行社有较大拉动作用。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增设县外研学团队全年累计排名奖,奖励标准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

  2.鼓励乡镇创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对新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易倍官网首页元、5万元奖励。

  1.一景一晚的奖励标准由10元/人上调至20元/人;两景一晚的奖励标准由20元/人上调至30元/人;增设三景两晚的奖励,标准为50元/人。

  2.全年累计组织县外游客达到3000人或单团达到500人游一景奖励标准由5元/人上调至10元/人。

  3.县外研学团队住宿一晚(含)以上改为住宿2晚及以上的,奖励标准由10元/人上调至1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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